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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信用体系建设

发布时间:2013-03-28    来源:清远市人民政府门户    字体:[ ]

一、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:

(一)成立清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

组      长:曾贤林。

常务副组长:周岐贤。

副  组  长:市委宣传部、市府办、市监察局、市编办、市发展和改革局、市法制局、市经信局、市工商局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民政局、市教育局、市金融工作局、人民银行清远中心支行、市信息化装备中心各派一名分管领导担任。

成员单位:市委宣传部、市编办、市府办、市发展和改革局、市法制局、市经信局、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、市民政局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工商局、市金融工作局、市银监局、市监察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国土资源局、市住建局、市国资委、市科技局、市外经贸局、市安监局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、市国税局、市地税局、市质监局、市金融局、市公安局、市文广新局、市教育局、市法院、市检察院、市司法局、 市环境保护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水务局、市农业局、市林业局、市卫生局、市人口计生局、市审计局、市统计局、市物价局、市行政服务中心、市旅游局、市外侨局、市粮食局、市台办、市保密局、市档案局、清远海关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市工商联、市社科联、市信息化装备中心各派一名分管领导担任。

主要职责:结合“三打两建”的工作成果,部署和指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统筹协调各专项工作安排,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。实行联络员制度。下设办公室和11个专责工作小组,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所涉及的重要环节和重点领域,对应部门职能,推进政府、企业、个人和社会组织的征信建设和信用监管工作。

(二)成立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

统筹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局,成员由统筹协调小组副组长单位及有关成员单位抽调,实行脱产集中办公。负责统筹协调小组日常工作

(三)成立工作任务专责小组。

1、综合规划专责小组(牵头单位:市发展和改革局、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)

2、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专责小组(牵头单位:市法制局)

3、政务诚信建设专责小组(牵头单位:市监察局)

4企业信用建设专责小组(牵头单位:市工商局)

5个人信用建设专责小组(牵头单位: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)

6事业单位信用建设专责小组(牵头单位:市编办)

7、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责小组(牵头单位:市民政局)

8、信用服务市场建设专责小组(牵头单位:人民银行清远中心支行)

 9、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专责小组(牵头单位:市发展和改革局)

10、信用信息化建设专责小组(牵头单位:市经信局)

11、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专责小组(牵头单位:市委宣传部)

二、主要任务:

(一)推进信用法规制度建设。

(二)推进行业和部门信用建设。

(三)推进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。

(四)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。

(五)加强政务诚信建设。

(六)加强诚信宣传教育。

三、实施步骤:

(一)动员部署阶段搭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架构,成立清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,设立专责小组,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。

(二)规划建设阶段。研究确定需修订和制定出台的信用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开展调研,结合市、县(区)的现实情况构建信息和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,建立信息数据库。各牵头单位要完成整体工作规划方案设计并报统筹协调小组批复。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要完成试点工作方案并报统筹协调小组批复。在今年年底,各项基础性工作要全面铺开。

(三)全面推进阶段。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;制定或修订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、整合、应用以及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活动的信用法规制度。推进行业和部门加强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、整合和应用,建成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系统,开通“信用清远”网,实现信息资源共享;大力推动信用服务业发展;建立信用监管奖惩机制;广泛开展信用文化建设;完善信用信息的使用范围、程序以及法律条件。

(四)巩固提升阶段。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;进一步充实提升、深化应用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系统,进一步扩大“信用清远”网对外信用信息服务范围,健全信用监管奖惩机制;信用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,全市诚信环境明显优化。

四、工作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、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加大财政投入,强化协调配合,及时研究、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。

(二)坚持打建结合。积极收集和梳理“三打”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,有针对性的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,切实做到“以打促建,边打边建”。要加强与“三打”工作和建立市场监管体系工作的沟通协调,形成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的长效机制。

(三)加强舆论宣传。各地、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、利用各种手段加大舆论宣传力度,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工作进展情况,宣传先进典型,总结推广各地、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,营造全社会关心、支持、参与“两建”工作的良好氛围。

(四)加强信息报送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编写工作快报,及时将工作情况报送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,以及通报“两建”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。

(五)加强督查考核。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,努力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。要重点做好试点单位的督促工作,建立起考核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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